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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欺负我们不懂摄影

2010年01月21日
作者 兰草 12:42 | 点击 (2369) | Permalink 本文地址 | Comments 最新回复 (226) | 年年曝光台

 


       说实话,我一直对“桑老虎”与“金像门”保持着一种理性的沉默与克制。道理很简单。我不是摄影圈里的人。说深说浅全没多大意思。摄影,在大众心里面是一种崇高和神圣。可惜,这些年,被数码相机弄得臭了街。是人儿不是儿的,全弄一台“马可吐”让人觉得世道真的变了。

       既然变了世道,你玩得,我为什么就玩不得?于是一大批速成班成长起来的摄影高手们便云集到了中国摄协门下。

       我的不说话,让众多亲哥哥们很是笑话。是的,说什么呢?在中国,各行各业的集体无意识地无耻无德,已经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了。看每天的负面报道,你就知道,中国在某些领地里是久病难医的。

        比如说摄影,比如说足球。南勇刚被警方带走的新闻,我刚刚看到。让人心中不快,中国怎么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是哪里出问题了?得赶紧治呐。

        再回到摄影。

        我的不说话,并不意味着无话可说。其实,说。放开了说,怕个甚呢?

        如果我在摄影圈混,我敢说,我的文字功夫应该算是最好的之一、之二、之100以内;如果我在作家编辑圈混,我的摄影那应该说是响当当的不错。天命之年的察哥,绝对没有和谁谁,或是哪个大腕儿相比的心情和狗蛋精神。因为,自己能吃几碗干饭自己能不知道吗?

         “共同创作”一词儿,出自桑主席之口。让人吃了苍蝇一样恶心。真敢抡?以为天下无人了,是怎么着?他的致命伤是,不知道自己。也找不着北。

        千万别信口胡说“长白山天险路险”,出去拍片就得共同占有。

        走过长城的人,什么风雨艰难没见过?北京境内的山势,比如说“箭扣”天梯的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让人去过一次,绝对不想着再去第二次了。我跟着我们普哥哥共同走过多少回了。从来都是你拍你的,我拍我的,还真没想着什么“共同创作”一下子。也只有这莫明其妙的摄影圈儿,才会出现这种让人小视的呦娥子。

        当然,我们的长城片子,从来没有想着要去参加什么评奖。你们中摄协,不带我们玩,我们知道。我们不会去跟你们凑那个热闹。

        今天,哪个真正玩摄影的,不是在烧钱?他们衣食无忧之后,却精神空虚。不造假、不闹出点动静,就对不住他们手中的“马可吐”。

        可惜,今天的中国,是人儿不是人儿的,全可以有钱。有钱,全可以购买高端产品。有了高端相机,全可以走南闯北地拍大片。人多了乱,狗多了窜,不造造势,出头很难。

        所以,“共同创作”就是件扯淡的事儿。创作是精神产品,写诗、写小说、拍摄活动,历来就是个体的事儿。它是属于精神层面上的东西。俩人精神意识全一样,鬼才信呢?

        思想也可以共享?猪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我的思路,你可以抄袭;我的句子,你可以拿走。但你永远不会知道,我的下一次句话和下一个意思要写什么。

        其实,与我们正常的生活相比,桑玉柱的谎言,让我们相信:这种垃圾摄影算什么呀?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中国众多搞艺术、搞摄影的人,就不应该陪他玩。
        越臭狗屎,越出大名。过去,我就不知道摄影界还有这瓣蒜。


 

        这就是颗炸子。中摄协2010年1号文件

        激情立刻就被血性点燃了。

        按说,中摄协作为一个民间团体组织,积极做好取消桑玉柱资格本来是好事。说明他们对这个引起网上众多声讨的事件,有了一公正客观的认识。

       但这个情况通报却匪思所夷,摆出一副老大的架式,用文革式的语言,对准关注这个奖项真相的网友与记者开火。

       一、“金像奖组委会取消桑玉柱资格, 在互联网受到热炒, 从客观上对金像奖的崇高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摄协这个说法本身就有问题。不良影响是谁造成的?是谁不良、谁难受了?网友与知情人借助网络平台,比如许林的博文。在第一时间,告之天下真情,难道有罪或不应该?网络是无边界的,网上的人说的多,并不一定就是热炒。即使就算是热炒,说明天下还是有良知的人多,而不是黑暗一片。

        “崇高”一词儿,可不敢乱用。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律动。你天天丑闻不断,让平民百姓真的对你的“金像”“崇高”不起来。这没办法。

         能够承载“崇高”一词儿的是我们的人民英雄。从近的说,从海地而归的八位维和警察可以当之无愧。往远了说,无数在民族危难时,挺身而出的英雄,才是真正的“崇高”。他们让我们敬仰。

        一个也就是圈子里自己玩的奖项,却也敢大言不惭“崇高”。真是有点过了。我真的很想为金像奖“崇高”那么一下子,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儿。

        我所在的单位,绝对不是民间团体,我们是正宗的编制体制内的八路。我们几十年前就出版过影响中国几代人的《星火燎原》,按说应该算是一座军事文化历史丰碑了。要说“崇高”,我们应该最理直气壮了。但我们没有中摄协胆儿大。我们从来都没好意思,也不敢使用一下“崇高”这个词儿。

        中摄协所定位的“崇高”,让我们大开眼界。那边的天,真的是蓝的嘿。还有白云呐。

        二、“还有一些人在互联网上公然借机攻击党领导下的文艺界人民团体体制,攻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说这话也不怕闪着舌头、玩虚脱了?过去,如果有谁被人认准了是“攻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那我们早就死定了。但是,今天早已经不是过去文革时期了,乱扣帽子,棍子乱抡,只能说明中摄协在处理由桑而起的各种社会议论时,心虚肝颤了。

        越是标榜自己是党的代表,越是狗扯羊头。在部队,他也不敢说自己就是党的化身吧?顶多就是个党委书记而已。他们代表不了党。“党”没他们这么干的。

       这文件写得就不三不四了。太小儿科了,连起码正常公文写作措辞都拿不准。发表不同意见,就是攻击党的文艺政策?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真是党的文艺方针的坚定执行者,怎么会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在你的摄影行当的协会里,出现如此“丑恶”的事件?党的人,理应该个个光鲜亮丽,不能让别有用心的家伙们,抓住把柄呐。可惜,金像奖获得者里的桑玉柱不争气,屁股并没擦拭干净,莫非中摄协帮他胡拉一把?找找平?

        再退一步说,如果你不承认此事件是“丑恶”,为何取消人家桑主席的资格?

        既然,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队伍里出现了“丑恶”,那说明“丑恶”是存在的,那你说什么也没用。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应该光明,给人上进。

        三、“情况通报”直接将党领导下的坚持正义的网友与“党领导下的文艺界人民团体”相对立,太不成逻辑了。是何居心?惟恐天下不乱乎?


        既然你算是党领导下的“正确”的团体,执行的也是党文艺方针政策,你在文件的结束语中所说的“希望”就太可笑了。

       “规范摄影创作”是好事,的确应该这样了。但你强调的“加强行业自律”,就是在蒙事儿。

        既然你代表的是党的一级组织,为何不敢使用组织程序,直接用党的纪律,将犯事者办了?却还期待着桑主席之类型的人去“自律”?党的组织管理不了党的人?还指望着“党的人”良心发现去“自律”。蒙人的措辞都没学会啊。

        我做为一个有着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从来还没见过哪一级党组织,是这么玩的。

        维护摄影队伍的团结和推动摄影事业繁荣进步,也是我们摄影圈外人士的共同心愿。

        即使到了今天的社会,我们大家仍然全是在党领导下的。不光是你中摄协所谓的“组织”。我是网友,我也是在党领导下的一分子,况且,我还是党组织内的一分子。

        党是我们全体党员的,不是哪一个人或是一个民间团体的。连这点常识性的东西也不懂吗?

         还有,艺术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人民,不需要桑主席这样“共同创作”的垃圾艺术给我们心头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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